玩具是儿童消费的重要产品,儿童由于其皮肤的敏感性及防范意识缺乏,在使用玩具时容易受到意外伤害。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国家标准委对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部分,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1.GB6675-1 基本规范
• 概括了基本安全要求,例如,电气安全,卫生和辐射状况。
• 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具体要求。
2.GB6675-2 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
• 新增了关于预防听力损伤的规范。
• 新增了有关磁体和磁性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防止磁性零部件、磁性材料被儿童误食而引起损伤。
3.GB6675-3 易燃性• 修订了有关填充玩具的规格尺寸以及测试方法的具体规定。
• 新增对有关“模压面具整体或部分易燃性的规定”,“头戴式玩具上相关飘拂物易燃性的规定”,主要是关于其燃烧速度做出了具体要求。
4.GB6675-4 有关特定元素迁移的规定对可迁移有害物质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具体如下
• 适用于72个月以下儿童的所有玩具。
• 适用于所有用于食物或与嘴部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以及属于玩具类的用于书写的工具,该项规定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使用的年龄标识。
• 适用于可接触的涂层、可接触的液体、凝胶以及膏状物,该项规定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使用的年龄标识。
GB6675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或材料,而在“机械与物理性能”方面,我国玩具与欧盟玩具标准也是大同小异。
GB 6675-2014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关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玩具安全技术委员会(ISO/TC 181)负责制定玩具安全国际标准,该技术委员会包括中、美、日等24个成员,制定发布了ISO 8124《玩具安全》系列标准。
GB 6675-2014《玩具安全》1-4部分在参照ISO 8124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主要技术指标与ISO 8124一致,同时较ISO 8124增加了增塑剂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