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常见项目:
1、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意味着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物质,其中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机物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水体中的好氧微生物在一定温度下将水中有机物分解成无机质,这一特定时间内的氧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3、悬浮物——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
4、细菌总数——指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摄氏度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5、总磷——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6、大肠菌群——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胚杆菌。
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是不收费的。你可向当地的水务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条件,接驳设施通过验收;
2、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办理程序:
1. 新建项目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依次按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核发、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需提交预测排放的水质和水量报告)程序办理。
2. 已接驳市政管网的项目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依次按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排水水质检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程序办理。
3. 变更、续期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办理程序:申请人申请变更、续期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依次按排水水质检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程序办理。
4. 已注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件和排水设施接驳无需整改的前提下,按续期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