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804-2011 进出口乳及乳制品检验规程 检测标准

2019-09-25  浏览:108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岀口乳及乳制品的检验批组成、检验依据、现场监督检査、抽样、检验、判定规则、不合格的处置和复验。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乳及乳制品的抽样、检验和合格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 5009.1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GB 5420 干酪

GB 10765 婴儿配方食品

GB 10767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 11674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3102 炼乳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15091-1994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

GB 19301-2010 生乳

GB 19302 发酵乳

GB 19644 乳粉

GB 19645 巴氏杀菌乳

GB 19646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 25190 灭菌乳

GB 25191 调制乳

GB 25192 再制干酪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乳 raw milk

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7d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

[GB 19301—2010,定义3.1]

3.2 乳制品 milk product

以牛乳、羊乳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种制品。

[GB/T 15091-1994,定义3.6]

3.3 批 lot

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乳或乳制品。

3.4 批量 lot size

批中产品的数量。

3.5 样本量 sample size

样本中产品的数量。

3.6 抽样方案 sampling plan

所使用的样本量和有关批接收准则的组合。

4 检验批的组成

4.1 进口

同一报检单中品种规格相同、生产厂家相同、标示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相同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4.2 出囗

同一报检单中品种规格相同、生产厂家相同、加工工艺相同、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相同的产品为检验批。同一期间不同报检单中品种规格相同、生产厂家相同、加工工艺相同、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相同的产品也可作为一个检验批。

5 检验依据

5.1 进口

5.1.1 中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5.1.2 中国与输出国或地区政府签订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5.1.3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及乳制品,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或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5.2 出口

5.2.1 进口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5.2.2 中国与输入国或地区政府签订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5.2.3 严于进口国或地区规定的外贸信用证或出口合同列明的要求。

5.2.4 中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包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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