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其化学成分(见表1~表5),并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列人了部分牌号的物理参数、国外标准牌号或近似牌号对照表、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适用标准等。
本标准规定的牌号及其化学成分适用于制、修订不锈钢和耐热钢(包括钢锭和半成品)产品标准时采用。
2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不锈钢 stainless steel
以不锈、耐蚀性为主要特性,且铬含量至少为10.5%,碳含量最大不超过1.2%的钢。
3.1.1 奥氏体型不锈钢 austenitic grade stainless steel
基体以面心立方晶体结构的奥氏体组织(Y相)为主,无磁性,主要通过冷加工使其强化(并可能导致一定的磁性)的不锈钢。
2.1.2 奥氏体-铁素体(双相)型不锈钢 austenitic-ferritic( duplex) grade stainless steel
基体兼有奥氏体和铁素体两相组织(其中较少相的含量一般大于15%),有磁性,可通过冷加工使其强化的不锈钢。
2.1.3 铁素体型不锈钢 ferritic grade stainless steel
基体以体心立方晶体结构的铁素体组织(α相)为主,有磁性,一般不能通过热处理硬化,但冷加工可使其轻微强化的不锈钢。
2.1.4 马氏体型不锈钢 martensitic grade stainless steel
基体为马氏体组织,有磁性,通过热处理可调整其力学性能的不锈钢。
2.1.5 沉淀硬化型不锈钢 precipitation hardening grade stainless steel
基体为奥氏体或马氏体组织,并能通过沉淀硬化(又称时效硬化)处理使其硬(强)化的不锈钢。
2.2 耐热钢 heat- resisting steel
在高温下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或较高强度的钢。
3 确定化学成分极限值的一般准则
3.1 碳
在碳含量大于或等于0.04%时,推荐取两位小数;在碳含量不大于0.030%时推荐取3位小数。
3.2 锰
除Cr-Ni-Mn钢牌号外,对各类型钢的其他牌号分别推荐用2.00%和1.00%(最大值),但不包括
含高硫或硒的易切削钢或需提高氮固溶度的牌号。
3.3 磷
除非由于技术原因有关生产厂推荐用较低的极限值外,奥氏体型钢推荐磷含量不大于0.045%,其他类型钢牌号磷含量不大于0.040%但不包括易切削钢牌号。
3.4 硫
除非由于特殊技术原因需规定较低的极限值外,各类型钢牌号推荐硫含量不大于0.030%但不包括易切削钢牌号。
3.5 硅
扁平材和管材推荐硅含量不大于0.75%,长条材和锻件推荐硅含量不大于1.00%,对于同时生产长条和扁平产品的牌号推荐选用硅含量不大于1.00%。选用较低极限值还是较高极限值由具体产品技术要求确定。
3.6 铬
成分上下限范围推荐为2%,如原有成分范围大于3%,则压缩后的成分范围应不小于3%。
3.7 镍
除非由于特殊技术要求较宽的成分范围(一般含量较高),成分上下限范围推荐不大于3%。
3.8 钼
除非由于特殊技术要求较宽的成分范围,成分上下限范围推荐不大于1%。除特殊技术要求外,钼含量一般应规定上、下限。
3.9 氮
除特殊技术要求外,氮含量一般应规定上、下限。
3.10 铜
除待殊技术要求外,铜含量一般应规定上、下限。
3.11 铌和钽
除非有特殊用途要求标明钽,同时列入铌和包两个元素时,推荐只列人铌元素。
注:Cu(columbium)和 Nb(niobium)表示的是同一种元素,本标准一般用Nb(niobium)。
4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的化学成分与应用
4.1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按冶金学分类列表,即奥氏体型、奥氏体铁素体型、铁素体型、马氏体型和沉淀硬化型等。
表1为奥氏体型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表2为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表3为铁素体型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表4为马氏体型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表5为沉淀硬化型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4.2 本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是用于测定每个牌号总成分中每个元素成分极限值的一种导则。第3章列入了确定每个元素成分的一般准则,本标准中规定的化学成分是依据这些准则确定的。
4.3 本标准中的化学成分在被产品标准采用之前,不作为对任何产品化学成分的要求。
4.4 由于特殊的技术原因,同一牌号在各产品标准中成分要求会有小的变化。允许在产品标准或合同、协议中适当调整化学成分范围,或对残余元素、有害杂质含量作特殊限制规定。如果可能,同一牌号在各不锈钢和耐热钢产品标准之间化学成分最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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