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8期)

2019-12-21  浏览:724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食盐、薯类和膨化食品共5类产品3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2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糖5批次、食盐2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琼海嘉积陈江云鱼摊销售的黑鱼(淡水),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亚第三市场吴其爱副食摊销售的土鸡蛋,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销售的香蕉,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销售的芭蕉,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滨江帝景店销售的香蕉,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文昌东郊阿婆椰子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东郊阿婆冷榨椰子油(规格:680ml/盒,生产日期:2019-09-16),检验项目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食糖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食盐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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