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7号)

2020-02-28  浏览:760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类食品300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乐山市、广安市、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武胜城南店销售的“活白鲢”,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沐川县鲜逸海鲜行销售的“乌鱼”,孔雀石绿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巴中市巴州区七星农贸市场负一楼17号门市(郭成兵)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井研县荣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德阳开发区小彭海鲜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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