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12期)

2020-03-17  浏览:1051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第三阶段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10大类食品共426批次样品。此次专项监督抽检样品在群众消费量大的流通环节抽取,发现食用农产品和糕点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0大类食品共426批次样品。其中, 食用农产品199批次,合格195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9批次,合格49批次;粮食加工品41批次,合格41批次;肉制品46批次,合格46批次;糕点30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蛋制品20批次,合格20批次;豆制品20批次,合格20批次;乳制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合格5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5批次,合格5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市五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红尖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赣州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赣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由南昌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梧州市温氏农牧有限公司生产的温氏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南昌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昌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经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鲜鸡蛋涉嫌冒用梧州市温氏农牧有限公司的产品,并已立案调查。

4、由南昌市五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经开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福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早点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超市乐盈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佐滋食品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生产的佐滋无添加蔗糖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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