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0-03-28  浏览:5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查了496款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涉及我省东莞、佛山、汕头、广州、深圳、惠州、中山、珠海、肇庆、云浮、揭阳等11个地市和安徽、河南、福建、广西、浙江、河北、湖北、江苏、山东、山西、四川、北京、上海等13个省(区)市的285家生产企业。经检验,发现142家企业生产的17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光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使用说明(标示)”等。

(一)纤维含量:本次抽查判定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53款。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实际的纤维成分及含量与标注的纤维成分及含量信息是否相符、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是否按国家标准的要求正确标注等。该项目不合格,将影响消费者对纺织产品的正常选购,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甲醛含量:本次抽查判定甲醛含量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款。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释放甲醛,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尤其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内衣危害会更大。

(三)pH值:本次抽查判定pH值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9款。该项目主要是考核纺织品的酸碱程度。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破坏皮肤的表面平衡,从而引起皮肤过敏或诱发感染,不利于人体皮肤的健康。

(四)色牢度:本次抽查判定色牢度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3款,其中2款耐光色牢度不合格,1款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11款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该项目主要是考核纺织品在使用过程中其上染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干湿摩擦等)后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能力。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

(五)附件抗拉强力:本次抽查判定附件抗拉强力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4款。该项目主要是考核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上附件的牢固程度。该项目不合格,附件容易脱落,被儿童及婴幼儿误放入口中,导致儿童及婴幼儿窒息甚至死亡。

(六)绳带要求:本次抽查判定绳带要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33款。该项目主要是考核产品上绳带的位置、状态、长度等是否合适、合理的重要指标。如果产品带有抽拉绳带、带子过长、绳带的自由末端使用装饰物或容易形成活结、绳圈,那么儿童及婴幼儿在穿着服装时,存在被童车、电梯、交通工具等设施上的突出物、缝隙缠住或夹住的风险,可能会导致儿童窒息甚至死亡等危险。

(七)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本次抽查判定可萃取重金属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3款。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有害物质含量。该项目不合格时,过量的重金属被人体吸收后容易在肝、骨骼、肾、心脏及脑中积累,对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脏器、皮肤、骨骼、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八)使用说明(标示):本次抽查判定使用说明(标示)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38款。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标准或明示要求。该项目不合格时,产品信息不明,将使消费者缺乏正确使用产品的依据,也不利于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督。使用说明(标示)项目不合格产品详见附件8。对本次抽查发现我省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后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外省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将通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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