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叶中总灰分测定的仪器和用具、测定步骤及结果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茶叶中总灰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02 茶取样(GB/T8302-2013,ISO1839:1980,NEQ)
GB/T 8303 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8303-2013,ISO1572:1980 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总灰分 total ash
在规定条件下,茶叶经525℃士25℃灼烧灰化后所得的残渣。
4 原理
试样经525℃士25℃加热灼烧,分解有机物至恒量
5 仪器和用具
5.1 坩埚:铂金、瓷质或者其他不会被测定条件影响的材质。高型、容量30mL。
5.2 电热板。
5.3 高温电炉:能控温525℃±25℃。
5.4 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5.5 坩埚钳。
5.6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6 测定步骤
6.1 取样
按GB/T8302的规定。
6.2 试样制备
按GB/T8303的规定。
6.3 坩埚的准备
将洁净的坩埚(5.1)置于525℃士25℃高温电炉(5.3)内,灼烧1h,待炉温降至300℃左右时,取出坩埚,于干燥器(5,4)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001g)。
6.4 测定
称取混匀的磨碎试样2g(准确至0.001g)于坩埚内,在电热板(5.2)上徐徐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将坩埚移人525℃±25℃高温电炉(5.3)内,灼烧至无炭粒(不少于2h)。待炉温降至300℃左右时,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内(5.4)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移入高温电炉内以525℃士25℃温度灼烧1h,取出,冷却,称量。再移人高温电炉内,灼烧30min,取出,冷却,称量。重复此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1g为止。以最小称量为准
6.5 其他
必要时,可保留总灰分供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7 结果计算
7.1 计算方法
茶叶总灰分含量以干态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总灰分含量
式中
m1—试样和坩埚灼烧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w—试样干物质含量(质量分数),%。
如果重复性符合(7.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
7.2 重复性
在重复条件下同一样品获得的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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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8306-2013 茶 总灰分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