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3期)

2020-08-20  浏览:672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45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及调味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市通州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二甲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厨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03-02、2019-09-02),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镇江市丹阳市长旺金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和县兴和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菜籽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徐州市沛县惠万家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绿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徐州市沛县惠万家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利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徐州市大庙惠安超市销售的标称如皋市蒲西酒厂生产的蒲西黄露酒(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连云港市开发区朱龙凤小吃经营部使用的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七、连云港市开发区刘艳小吃部使用的菜盘,大肠菌群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八、江苏和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九、连云港牧歌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十、镇江张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吉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味生抽(酿造酱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镇江扬中市佳康日用品超市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及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超过0.5g/kg。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糕点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三、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四、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五、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鱼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六、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小黄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七、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允许差为±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八、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九、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植物油脂、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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