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和理事会2011年7月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新指令2011/65/EU(RoHS2.0)以取代旧RoHS指令 2002/95/EC。RoHS新2011/65/EU指令在2011年7月21日生效,欧盟成员国需更新到当地法律法规中。
欧洲各成员国必须在2011年7月21日到2013年1月2日之间把RoHS2.0指令更新直所有国家部门,在转换期企业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的要求。
2013年1月3日起将不在使用旧RoHS指令2002/95/EC,欧盟国家2013年1月2日后将使用RoHS2.0认证(CE/RoHS认证指令2011/65/EU)。
近几年的RoHS认证法规更新和变化如下:
1)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指令(EU)2015/863对RoHS2.0附录II进行修订,将四项领苯二甲酸酯列入RoHS2.0中。至此,RoHS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至十项。
2)自2019年7月22日起,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以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都需要满足新的要求;
3)自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需满足新要求。除欧盟外,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如中国、美国加州、新加坡、印度、阿联酋、土耳其等也相继出台RoHS管控要求,使得RoHS成为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最基本的准入门槛。
如果您的电子电器类产品需出口到欧盟,满足欧盟RoHS2.0要求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如果您产品需要需要做RoHs检测或其它相关的认证,
自2019年7月22日起,出口到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将强制性实施对四项邻苯的限制,全面管控10种物质:
镉(Cd)、汞(Hg)、铅(Pb)、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新增的四种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下:
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丁腈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2、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此外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4、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