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范围:
1、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污染物质、疫病疫情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添加剂的具体用量;
3、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的要求;
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5、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安全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现在我国为了食品安全问题成立了很多正规的检测机构,检测可以来质检天下平台。食品安全,不仅是对企业的声誉负责,更是对消费者的安全健康负责。
目前,我国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3项。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在严格规定的条件下(样品处理、培养基及其pH值、培养温度与时间、计数方法等)培养后,单位重量(g)、容积(mL)或表面积(cm2)上,所生成的细菌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肠杆菌科的埃希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和克雷伯菌属统称为大肠菌群 。它们均来自人或温血动物肠道,不形成芽孢,在35-37℃条件下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杆菌。这些细菌是寄居于人及温血动物肠道内的常居菌,它随着大便排出体外。食品中如果大肠菌群数越多,说明食品受粪便污染的程度越大。故以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食品的卫生指标来评价食品的质量,具有广泛的意义。
致病菌
致病菌即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大肠菌群检验呈阳性,并怀疑食品可能受到致病菌污染时可进行致病菌检验。在我国现有的国家标准中,致病菌一般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主要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病性链球菌等四种,致病菌不允许在食品中检出。
食品分析检验一般包括:食品样品的采集与处理、食品质量的感官检验、物理检验、食品一般成分的测定、食品矿物质的测定、食品添加剂的测定、食品中有害有毒物质的测定、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检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