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46T 75-2007 食用槟榔 检测标准

2019-09-12  浏览:114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槟榔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以槟榔干果为主要原料,经煮制或浸渍、切片、点卤和干燥等主要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干态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98 食品添加剂沉淀碳酸钙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578 食品添加剂糖精钠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31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9.121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850 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GB 8851 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782 蜜饯通则

GB 12488 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87 槟榔干果

QB/T 1505 食品用香精

GB/T 2347 麦芽糖饴(饴糖)

QB 2393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AK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与定义

NY/T 487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食用槟榔

指以槟榔干果为主要原料,经煮制或浸渍、切片、点卤、干燥等主要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干态制品。

3.2 槟榔加工用卤水

在槟榔制品加工过程中,以饴糖、石灰为主要原料,辅以甜味剂、香精香料熬制而成的粘稠液体。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槟榔干果应符合NY/T 487 的规定。

4.1.2 饴糖应符合QB/T 2347 的规定。

4.1.3 糖精钠应符合GB 4578 的规定。

4.1.4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应符合GB 12488 的规定。

4.1.5 石灰应符合GB 1898 的规定。

4.1.6 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QB 2393 的规定。

4.1.7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或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应符合GB 8850(或GB 8851)的规定。

4.1.8 香精(或香料)应符合QB 1505 (或GB/T 15691)的规定。

4.1.9 加工槟榔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食用槟榔检测标准表1

4.3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食用槟榔检测标准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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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DB 46T 75-2007 食用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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