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豆浆的产品分类、原辅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各类豆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83 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2143.1 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 折光计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5月颁布)
3 产品分类
3.1 豆浆
原料大豆经浸泡、磨糊,过滤除渣而制成的浆状液体。并经高温灭菌,可直接食用的熟豆浆。
3.2 调制豆浆
在豆浆中添加白砂糖等,不改变其原有属性,经调制而成的浆状液体。并经高温灭菌,可直接食用的熟豆浆。
4 原辅料要求
4.1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2 大豆
应符合GB 1352 的规定。
4.3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 的规定。
4.4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 食品添加剂
5.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5.5 净含量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将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先检査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最后闻样品气味及品尝样品滋味。
6.2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 蛋白质
按GB/T 5009.5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氮换算为蛋白质的系数按5.71计。
6.4 脂肪
按GB/T 5009.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5 脲酶试验
按GB/T 5009.18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6 总砷
按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7 铅
按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8 微生物指标
按GB/T 4789.2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9 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7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DB52 520-2007 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