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508-2010 进出口生铁检验规程 检测标准

2019-09-23  浏览:77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生铁的取样、制样、检验及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生铁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932 生铁 定义与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93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同批生铁 same lot pig iron

同一报检批中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名、同一牌号、同一锭型的生铁。

3.2 混批生铁 mixed lot pig iron

同一报检批中不同生产厂的或两种锭型以上的同牌号生铁。

4 取样

4.1 分组

同批生铁和混批生铁都是按组进行取样。每1000t生铁为一组,不足1000t的按一组计。

4.2 取样数量

4.2.1每组生铁批量(m)不超过100t,抽取5块生铁样本;每组批量在100t~1000t,批量每增加l00t取样数量增加1块。每组生铁取样数量(n)与批量(m)的对应关系见表1。

4.2.2 全批取样数量(N)等于各组取样数量(n)之和。

4.2.3 混批生铁中各种锭型的取样数量按其所占比例确定。各锭型比例的确定方法为,在全批生铁中至少抽取批量10%的生铁作为中间样,按锭型进行分类,各锭型生铁重量与中间样重量的比例即为各锭型所占比例。

4.3 取样方法

4.3.1 将全批生铁按4.1分成若干组,在每组生铁中按4.2.1确定的取样数量(n)随机取样。

4.3.2 散装生铁的取样:按对角线型点分布确定采样点。以每组铁堆的对角线交叉点为中心,按4.2.1确定的取样数量(n)在对角线上均匀布点,在采样点处的表层或下层抽取代表性样本。

4.3.3 袋装生铁的取样:按4.2.1确定的取样数量(n),在不同的包装件内随机抽取样本。当确定的取样数量(n)少于该组包装件数时,在不同的包装件内各抽取一个样本;当确定的取样数量(n)大于该组生铁总包装件数时,可在每个包装件内选取2个或2个以上的样本。

4.3.4 对采样点及取样包装件应做好标记,并当场拍照。

4.3.5 对在每组生铁中抽取的样本应单独装袋、存放、标识。

5 制样

5.1 先用钢丝刷或其他不影响测定成分的方法,把试样表面清理干净,于试样底面中心部位垂直钻孔,钻头直径不小于10mm,去掉试样表面约5mm,钻至孔底距离另一面约5mm,在钻孔内如发现缩孔夹杂时应在原孔附近钻取。钻孔时进钻速度和钻头转速不宜过快,一般控制在60r/min~200r/min,以避免钻屑太厚或氧化变质;要收集全部钻屑(每块样屑不得少于10g),并注意不要使试样污染。

5.2 在淬火的钢钵或其他设备中,将试样的钻屑破碎,全部通过60目筛,再按化学四分法缩分出一份用于化学成分分析,其余样本封存备用。

5.3 硬质生铁制样时,可使用热处理方法,使生铁退火软化(退火温度为850℃左右)然后用钻孔制样法制样。

5.4 将在每组生铁中抽取的样本按照GB/T 20066 单独制样,制得的化学分析样本单独装袋、标识。

6 检验

6.1 进出口生铁的检验依据包括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法规、贸易合约及相关标准

6.2 进岀口生铁检验内容通常包括化学元素分析、外观检验、块重检验等。

6.3 化学元素分析:将化学分析样本采用仪器法或化学法进行元素的含量分析。

6.4 外观检验:一般为目测,査看铁块表面是否洁净,炉渣和砂粒是否清除,表面缺陷、凹口等是否符合检验依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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