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金属摩擦材料密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芯板的摩擦材料密度的测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141—1994 工业液体润滑剂 ISO粘度分类(eqv ISO 3448:1992)
GB/T 5163—1985 可渗性烧结金属材料——密度的测定(eqv ISO 2738:1987)
GB/T 5165—1985 可渗性烧结金属材料——含油率的测定(eqv ISO 2737:1973)
3.试样
3.1 对于不同摩擦层厚度的零件按下列方法制取试样:
a) 对于摩擦层厚度达到2mm以上的零件,直接从被测零件上割取样。
b) 对于摩擦层厚度在2mm以下的零件,可按与产品相同工艺条件制备不带芯板的摩擦材料试样。
3.2 试样的体积应不小于100mm3。
3.3 试样可用锯、铣、磨等方法从零件中制取,但不允许用剪切或气割等会引起其密度改变的方法。
3.4 试样去油和清洗应符合GB/T 5163-1985第2.1条的规定。
4.试验步骤
4.1 用感量不低于±0.001g的天平称量清洗于净的试样。
4.2 将试样置于温度为80℃±10℃的油中浸渍2h,或于压力低于10的4次方Pa的真空装置内室温下浸油30min,然后在室温、常压下将其置于油中浸渍10min,取出试样抹去附于试样表面的油珠。浸渍用油为GB/T 3141规定的ISO粘度等级为15或32的机械油。若为浸蜡,则在160~180℃的石蜡溶液中快速浸渍。
4.3 将浸油(浸蜡)的试样,放入称重装置中(装置见GB/T 5165的附图),或用细尼龙丝吊挂,先在空气中称量,再在水中称量。
5.试验结果
5.1 摩擦材料的密度按下面式(1)计算:
式中:d——摩擦材料密度,g/cm3;
m1——干燥试样在空气中的称量,g;
m2——已浸油(蜡)试样在空气中的称量(包括细尼龙丝)g;
m'2——已浸油(蜡)试样在水中的称量(包括细尼龙丝)g;
ρ——水的密度,g/cm3。
m1、m2及m'2各项均精确到0.1%。
5.2 试验结果应精确到0.01g/cm3。
6.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摩擦材料密度;
c) 试样制备方法;
d) 试验结果;
e)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操作
f) 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现象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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