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975-2011 粒化高炉矿渣的化学分析方法 检测标准

2019-12-12  浏览:132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中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铁、三氧化二铝、氧化钙、氧化镁、一氧化锰、二氧化钛、氟化物、全硫、烧失量、氯离子、水溶性六价铬、碱含量、三氧化硫、含水量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粒化高炉矿渣及指定采用本标准其他材料的化学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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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的基本要求

3.1 试验次数

每项测定次数为两次,用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

进行化学分析时,除另有说明外,应同时进行烧失量的测定;其他各项测定应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并对所测定结果加以校正。

3.2 质量、体积、滴定度和结果的表示

用克(g)表示质量,精确至0.001g,滴定管体积用毫升(mL)表示,精确至0.05mL,滴定度单位用毫克每毫升(mg/mL)表示。

除另有说明外,各项分析结果均以质量分数计,分析结果以%表示至小数点后二位。

3.3 空白试验

使用相同量的试剂,不加入试样,按照相同的测定步骤进行试验,对得到的测定结果进行校正。

3.4 灼烧

将滤纸和沉淀放入预先已灼烧并恒量的坩埚中,为避免产生火焰,在氧化性气氦中缓慢干燥,灰化,灰化至无M色炭颗粒后,放人高温炉(5.6)中,在规定的温度下灼烧,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3.5 恒量

经第一次灼烧、冷却、称量后,通过连续对每次15min的灼烧,然后冷却、称量的方法来检查恒定质量,当连续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时,即达到恒量。

3.6 检查氯离子(Cl¯)(硝酸银检验)

按规定洗涤沉淀数次后,用数滴水淋洗漏斗的下端,用数毫升水洗涤滤纸和沉淀,将滤液收集在试管中,加几滴硝酸银溶液(4.14),观察试管中溶液是否浑浊,如果浑浊,继续洗涤井检验,直至用硝酸银检验不再浑浊为止。

4.试剂和材料

4.1 通则

所用试剂不低于分析纯。所用水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要求。

本标准所列市售浓液体试剂的密度指20℃的密度(ρ),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

除非另有说明,“%”均为质量分数。

在化学分析中,所用酸或氨水,凡未注浓度者均指市售的浓酸或浓氨水。

用体积比表示试剂稀释程度,例如:盐酸(1+2)表示1份体积的浓盐酸与2份体积的水相混合。

4.2 盐酸(HCl)

ρ为1.18g/cm3~1.19g/cm3,质量分数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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