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通告(2019年第50期)

2019-12-21  浏览:543

元旦春节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检食品280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糕点2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53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25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3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3批次,全部合格。经检验,280批次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样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预包装产品各品种主要抽取合肥、阜阳、安庆市场销售产品,主要覆盖两节市场销售量大的产品。食用农产品在合肥市场抽取,主要覆盖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各食品大类、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中的规定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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