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20年第2号)

2020-01-10  浏览:942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类食品345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内江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杨家湾市场2号摊位(陈昌俊)销售的“白鲢鱼”,氯霉素、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有1批次其销售的“草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批次“黑鱼”氯霉素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内江市东兴区郑勇军便利店销售的“鲜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有1批次其销售的“粮食鸡蛋”,同一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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