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抽检发现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2020-03-23  浏览:824

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2049批次,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824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0071项次。

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1、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分别为: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付豪江口鲜面店销售的饺子皮,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华华瑞百货店销售的生面条,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世联生活超市销售的手工细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世联生活超市销售的饺子皮,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付豪江口鲜面店销售的刀削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

深圳市龙岗区西恩记鲜面店销售的云吞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对肝脏造成一定的伤害,特别是老年人、儿童及低免疫力人群。消费者要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观,在选购食品时切忌盲目追求产品卖相,注意荤素合理搭配、营养均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由于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经常会被添加在食物中作为防腐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由于脱氢乙酸可与血浆的白蛋白或组织中蛋白质的胺基结合,食用脱氢乙酸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肝、肾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

2、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分别为:

深圳市龙岗区酱匠将卤味坊销售的深圳市酱匠将卤味坊生产的泰汁凤爪(蒜香),菌落总数超标;

深圳市龙岗区酱匠将卤味坊销售的深圳市酱匠将卤味坊生产的泰汁鸡尖(香辣),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会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有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受到到大肠菌群污染的食品,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食品的营养成分被破坏,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污染严重的食品,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会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

3、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此外:

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好来分店销售的嘉宝西梅苹果泥,总钠不合格;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王家毅金凤凰购物广场销售的烟台奥斯曼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斯曼金奖白兰地,酒精度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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