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6类食品5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霉菌、菌落总数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南明宜品盛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天齐野生资源开发保护研究中心生产的牛肝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贵州春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天赐贵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刺梨软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安顺市西秀区杨志权活禽批发部销售的鸡肉,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四、铜仁市碧江区七公笑美味坊销售的、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全香斋牛肉干厂生产的牛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五、都匀市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山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六、安龙县丽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省桐梓县康利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