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丝织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各类服用的练白、染色(色织)、印花纯桑蚕丝织物、桑蚕丝与其他纱线交织丝织物的品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 色样卡(GB 250- 1995,idt ISO 105-A02: 1993)
GB 4841. 1- 2006染 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1/1
GB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15552 丝织物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桑蚕丝织物的要求包括密度偏差率、质量偏差率断裂强力、纤维含量偏差、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色牢度等内在质量和色差(与标样对比)、幅宽偏差率、外观疵点等外观质量。
3.2 桑 蚕丝织物的评等以匹为单位。质量偏差率、断裂强力、纤维含量偏差、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色牢度等按批评等。密度偏差率、外观质量按匹评等。
3.3 桑 蚕丝织物的品质由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中的最低等级评定,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低于三等品的为等外品。
3.4 桑蚕丝织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5 桑蚕丝织物的内在质量分等规定见表1。
6.3 包装要求
6.3.1 同件(箱)内优等品、一等品匹与匹之间色差不低于GB 250中4级。
6.3.2 卷筒、 卷板包装的内外层边的相对位移不大于2 cm。
6.3.3 绸匹外包装采用纸箱时,纸箱内应加衬塑料内衬袋或拖蜡防潮纸.用胶带封口。纸箱外用塑料打包带和铁皮轧扣箍紧打箱。
6.3.4 包装应牢固、防潮.便于仓贮及运输。
6.3.5 绸匹 成包时每匹实测回潮率不高于13%。
7 标志
7.1 标志应明确、清晰,耐久、便于识别。
7.2 每匹或每段丝织物两端距绸边3cm以内、幅边10cm以内盖一检验章及等级标记。每匹或每段丝织物应吊标签一张.内容按GB 5296. 4规定,包括品名.品号、原料名称及成分幅宽、色别、长度、等级、执行标准编号、企业名称。
7.3 每箱(件)应附装箱单。
7.4 纸箱(布包)刷唛要正确、整齐、清晰。纸箱唛头内容包括合同号、箱号、品名、品号、花色号、幅宽、等级、匹数、毛重、净重及运输标志、企业名称、地址。
7.5 每批产品出厂应附品质检验结果单。
8 其他
对桑蚕丝织物的品质、包装和标志另有特殊要求者.供需双方可另订协议或合同,并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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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T 15551-2007 桑蚕丝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