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料饼粕的扦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油料饼粕的扦样,不论其形态是粉状、团状还是饼块状。
附录C规定了特殊种类油料饼粕的扦样方法。包括某些呈非均匀分布的物质,如真菌毒素、蓖麻籽壳、有毒种子等。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商品批 consignment
按照合同或运输协议一次发运或接收的油料饼粕的量,可以包括一个检验批或多个检验批或一个检验批的多个部分。
2.2 检验批 lot
取自商品批并具有同一质量的一定数量的油料饼粕,是检验的单位,其数量不超过500t
2.3 检样 Increment
从一个检验批的单个扦样点扦取的小量油料饼粕样。扦自检验批的不同部分的一系列检样,经混合后,具有检验批的代表性
2.4 原始样品 bulk sample
取自同一检验批的检样,经合并和混合得到一定数量的油料饼粕样
2.5 平均样品 reduced sample
原始样品通过连续分样和缩分,得到数量近似于实验室样的油料饼粕,具有代表原始样品的特征
2.6 试样 laboratory sample
从平均样品中取得的,供分析或其他检测用的油料饼粕样。试样应代表该检验批的质量。
3 通则
3.1样品应完全代表所取的检验批。每个商品批要准确地分成若干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一般不超过500t。从每个检验批扦取一系列检样,并经充分混合成原始样品。各个原始样品经过连续分样得到试样。试样应具有该检验批质量的代表性。
3.2 应确保所有扦样工具清洁、干燥、无异味,扦样器具所用材质对油料饼粕无污染。扦样时应确保所扦样品、扦样工具、样品包装容器避免外来污染,如雨水、灰尘等。在装卸样品前应除去粘附在扦样工具外表的杂物
3.3 应尽可能缩短扦样操作时间,以避免样品成分的变化。如果扦样或扦样某个阶段需要较长时间,样品或中间样品应用密闭容器保存。需要测定挥发性烃类物质的样品,应尽量避免挥发损失,不宜使用塑料容器。
4 工具
注:附录A给出了部分扦样工具的示例说明。图中所示尺寸和样式仅是指导性的,其他任何不同类型的工具均可适用。
4.1 包装扦样器
包式扦样钎、圆柱形(管状)扦样器、锥形扦样器和手柄铲
4.2 散装扦样器
手柄铲、圆柱形(管状)扦样器锥形扦样器、机械扦样器,以及其他从流动的油料饼粕中周期性地扦取样品的工具。
4.3 混样、分样工具
分样器、铲和分样板。
5 扦样时间、地点和检验批的限量
5.1 一般规定
在与扦样有关的各方认可下,扦样可以在货船、驳船、货车、卡车和仓库装卸饼粕的过程中进行。商品批可以是散装、包装的饼粕。每检验批饼粕应在500t及其以下的限量中进行抽检。散装转运按5.2的规定进行。
5.2 散装转运
从货船或驳船上转运散装的油料饼粕时,通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5.2.1 货车或卡车转运
装车后可立即扦取检样或在装卸期间,饼粕处于流动状态时扦取(尤其是要装转运到无法扦样的箱式货车上时)。根据货车或卡车大小,至少在3个或5个不同部位扦样(见6.2.1.2.3)。每500t或不超过500t的一个检验批,应扦取一个原始样品。
5.2.2 货船转运
可在装卸期间,从每个船舱扦取检样。每500t或不超过500t的一个检验批,应扦取一个原始样品。
5.2.3 筒库、货舱转运
在机械化仓库扦样时,应根据传送带的输送速度,最好采用自动取样器,并合理计算扦取原始样品的时间和次数。每500t或不超过500t的一个检验批,应扦取一个原始样品。
6 扦样方法
6.1 一般规定
扦样由有关各方指定的扦样负责人进行。
即使样品没有受损,每检验批样仍很难均匀一致,应扦取足够的检样,以保证原始样品具有代表性。
在运输中被水浸湿或受到其他损害,或保存得不好的饼粕,以及从包装物中漏出来又重新清扫复原的饼粕,在扦样中应与正常饼粕区分开来。各种类型的受损原料都应与正常原料分离,再分别进行取样和质量评定
6.2 粉、团状饼粕扦样法
6.2.1 检样的扦取
按6.2.1.1和6.2.1.2的规定,用4.1和4.2规定的扦样器,从包装或散装饼粕中扦取检样。
如果饼粕已成团,则应按其在检验批中所占比例,混合在检样中。
1)这里指饼粕从原容器中渗漏出来,但未受到严重污染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GB/T 10360-2008 油料饼粕 扦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