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饮用水质量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安全。
青少年学生是长身体的时候,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饮水水质的要求比成年人更高。
根据2015年相关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幼儿园22.37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4264.83万人;共有小学和初中24.29万所,在校学生1.40亿人;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53所,在校学生44.22万人;共有高中和中专学校2.49万所,在校学生4037.69万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大专)和成人高等学校2852所,在校学生3647万人。全部合计在校学生共约2.6亿人。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饮水,守护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2010年,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部分大学、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开展“校园饮水健康工程”。
直饮水水质检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学校应建立并实施直饮水的周检、月检及学期检制度。
2、周检验应由制造商完成,月检验和学期检验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采样完成。
3、制造商应建立水质检验室(或与有资质的水质检验室签协议,应提供合同),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4、水质检验室主要检验设备包括:浊度仪、电导率仪、pH计、恒温水浴锅、蒸气灭菌消毒器、恒温培养箱、超净工作台、化学试剂、玻璃试管瓶皿等。
5、检验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二)检验数量、指标和频率
1、周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检验频率:每周一次,每月所有水嘴确保抽检一次。
2、月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最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检验频率:每月一次。
3、学期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最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氰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银。检验频率:每学期开学前一次。
4、竣工验收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最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氰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银。
5、评价标准:设备经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应水质标准和规范。
6、检验方法: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