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米颜色黄度指数测定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仪器和用具、试样制备、操作步骤和重现性。
本标准适用于稻谷、大米颜色的黄度指数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4 大米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698-2001 颜色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大米黄度指数 rice yellow-coloured index
表示大米颜色的黄色程度,用Ym表示。黄度指数越大(小),表明样品的黄色越深(浅),反之表明黄色越浅(深)。黄度指数可用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Ym=100×(1.30×X-1.15×Z)/Y
式中:
X、Y、Z——D65照明体10°视场下测得的三刺激值。
注:按GB/T 5698-2001规定,在三色系统中,与待测色刺激达到色匹配所需的三种参照色刺激的量为三刺激值。
3.2 大米颜色 rice colour
光被一批大米反射或透射后的颜色,可用大米黄度指数Ym表示。
4.原理
4.1 分光谱测色法(分光光度法)
用光谱测色仪测量大米的光谱辐亮度因数,在D65照明体10°视场下,经积分计算求得大米颜色的三刺激值,再计算出大米黄度指数Ym。
4.2 光电积分测色法(色差计法)
用色差计直接测量大米的反射色,对测得的模拟信号放大并转换成数字信号后得到三刺激值,再计算出大米黄度指数Ym。
5.仪器和用具
5.1 分样器或分样板。
5.2 天平:感量0.1g。
5.3 实验室用砻谷机、碾米机。
5.4 标准色板。
5.5 大米颜色标准样品。
5.6 测色仪
5.6.1 分光光度测色仪或光谱测色仪
——照明体及视场:D65标准照明体,10°视场;
——波长范围:380nm至780nm,不小于400nm至700nm;
——波长准确度:≤0.8nm;
——波长重复性:≤0.4nm;
——准确度:△Y≤1.5,△x、△y≤0.005;
——仪器测量孔径≥Φ25mm,装样器皿厚≥12mm、表面积≥1500mm2。
5.6.2 色差仪
——照明体及视场:D65标准照明体,10°视场;
——重复性:△Y≤0.10;
——稳定性:△Y≤0.2/h;
——准确度:△Y≤1.5,△x、△y≤0.015;
——仪器测量孔径≥Φ25mm,装样器皿厚≥12mm、表面积≥1500mm2。
6.试样制备
6.1 按GB 5491的规定取样和分样。
6.2 稻谷经砻谷、碾磨成加工精度符合GB 1354规定的三等大米,用2.0mm筛除去糠粉和小碎米后,再用洁净柔软的棉布揉搓,以除去沾附在表面的糠粉,作为待测试样。
6.3 试样大米若加工精度低于GB 1354规定的三等精度,需碾磨到三等精度,然后按6.2制备待测试样。
7.操作步骤
7.1 按测色仪(5.6)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7.2 用标准色板(5.4)和大米颜色标准样品(5.5)对测色仪校准,使测定标准样品的Ym值在其标示值范围内。
7.3 称取至少15g大米(以保证装样器皿中大米的厚度至少为10mm),用测色仪(5.6)测定大米黄度指数。
7.4 每个样品平行测定两次,如果满足第8章的要求,则报告其平均值,结果保留至小数后第1位。
8.重现性
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相互独立进行测试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差的绝对值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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