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调味品。
2.定义
2.1 水产调味品
以鱼、虾、蟹和贝类等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品,如鱼露、虾酱、虾油和蚝油等。
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鱼类、虾类、蟹类、贝类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3.1.2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 微生物限量
3.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3.4.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2的规定。
3.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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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101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