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防疫期间全省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2-11  浏览:1019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等相关要求,更好发挥检验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特通知如下:

一、提升疫情防控检验检测能力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奋力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疫情防控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鼓励支持具备技术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请疫情防控急需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检测等资质扩项,更好的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服务。各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服务窗口要特事特办,开辟资质审批“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提供优质服务和指导,优化现场评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资质审批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评审可改由网上预审、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确保资质审批工作高效快捷又保质保量。

二、积极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服务

指导卫生疾病、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防护、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检验检测专业职能,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检验检测服务,特别是对医用口罩、医用消毒、医用防护等产品质量安全中发挥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奋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大力推进检验检测业务通过微信、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电话预约等方式开展“网上办”、“预约办”检验检测业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对于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业务,做到立即办、快捷办、优惠办,以最快的速度、最优惠的服务价格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社会责任,提高检验检测服务成效。

四、依法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指导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始终把检验检测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操作流程,严格依据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强化样品管理,过程管理,杜绝混淆、污染、损毁、丢失、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况发生,做到过程可追溯,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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