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02-13  浏览:628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蛋制品、调味品2类食品2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铅(以Pb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贵州豆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思南县土家松花皮蛋加工厂生产的土家松花皮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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