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茼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茼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
GB 5009.145 植物性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同规格、大小基本整齐一致,无明显缺陷(缺陷包括黄叶、腐烂、异味、杂质、机械伤、病虫害等)。
3.2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0.5kg~1kg,用目测法进行品种特性、黄叶、腐烂、机械伤、病虫害、杂质等项目的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率以ω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ω=n/N*100 (1)
式中:
n——有缺陷的个数;
N——检验样本的总个数。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2 安全指标
4.2.1 敌敌畏、乐果、毒死蜱、敌百虫
按GB/T 5009.145 规定执行。
4.2.2 抗蚜威
按GB/T 5009.104 规定执行。
4.2.3 氯氰菊酯、氰戊菊酯
按GB/T 5009.110 规定执行。
4.2.4 百菌清
按GB/T 5009.105 规定执行。
4.2.5 铅
按GB/T 5009.12 规定执行。
4.2.6 镉
按GB/T 5009.15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书方可交收。
5.2 组批
产地抽样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相同栽培条件同时采收的茼蒿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茼蒿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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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NY 5217-2004 无公害食品 茼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