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全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9-12-13  浏览:812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检测工作质量,提高检测水平,2019年8月-11月,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苏市监检测〔2019〕154号)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次检查对象共计60家机构,其中12家是上年度问题机构,今年进行跟踪抽查,其余38家是按照“双随机”的原则,依据相关检测机构地区分布比例,从通过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食品检测机构中抽取。在每家机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出具的委托类检验检测报告(含委托检验协议书或抽样单、检验原始记录)中随机抽取20份报告进行考核。

本次检查的60家机构中,因1家机构食品检验资质能力已取消、2家机构未开展食品委托检验业务,故实际抽到57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共计1104份检测报告。

二、发现的问题

按照考核方案,本次报告考核内容包括委托检验协议书、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三部分,共计40项考核要求,满分100分。本次检查共发现464项问题,其中委托检验协议书(含抽样单)问题76项,占比16.4%;原始记录问题298项,占比64.2%;检验报告问题90项,占比19.4%。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委托检验协议书

本次抽查发现委托检验协议书方面主要问题是:委托检验协议书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签章缺失或修改不规范。个别机构还存在缺少委托协议书或抽样单、委托单编号与原始报告编号不关联的情况、分包项目未经客户书面确认等情况。其中,检验信息和样品信息填写不全、未经客户确认的不规范修改是委托检验协议书出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2、检验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是本次检查存在问题最多的部分,普遍问题是:检验结果可追溯性不足、检验方法不明确、记录信息不充分或不规范、数据修约不规范、记录未编统一页码或盖骑缝章等。较为严重的问题有检验依据使用错误、引用过期作废标准、未按照检验方法标准开展检验、仪器谱图数据分析不正确、记录日期逻辑不正确、缺少必要的检验关键信息或过程记录等。

3、检验报告

本次抽查的检验报告主要问题有:报告内容缺少必要的样品信息和检验信息、检验与判定依据引用错误或不完整、检验报告信息与委托检验协议书或原始记录不一致等。特别是部分机构存在检验报告中检测项目、参数或标准不在相应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内、检验结论判定错误、未按照规定明示检验项目分包信息等突出问题。

三、考核评分

本次检查对57家检验检测机构抽取的食品检验报告进行了评分。其中90分及以上有14家,占比24.6%;90分~80分有30家,占比52.6%;80分~70分有10家,占比17.5%;有3家机构存在检验报告出现检测方法标准不在相应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内或检验结论判定错误等情况,本次不参与评分,占比5.3%。

四、下一步工作

各相关机构收到此通报后,应立即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检验检测程序,添置、更新设备仪器,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体系运行,并于1月10日前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经审核确认后,统一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此次检查结果,依法对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机构做出后续处理,并负责督促机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其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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